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4月22日发布了《关于在全区范围开展整治“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等问题”的公告》,宣布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旨在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,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。
《公告》明确指出,整治的重点包括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问题。导游乱象方面,将重点打击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、冒用、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;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;擅自变更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;服务态度恶劣,甚至侮辱游客的行为;以及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向游客兜售物品或索取小费等行为。此外,还将关注导游讲解中涉及损害国家利益、民族尊严和社会公德的言论。
强制消费方面,《公告》明确提出,针对合同中含糊不清、价目不明确、强制消费暗示等表述进行整治,重点打击导游通过诱导、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,特别是与自费项目和购物相关的强制消费现象。
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,《公告》还提供了官方投诉热线及举报渠道,游客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。新疆文化和旅游厅表示,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,加强日常监督,提升全区旅游服务质量,确保游客在新疆的旅游体验更加安全、顺畅。
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体现了新疆对旅游市场秩序的高度重视,旨在为游客创造更加透明、公正、友好的旅游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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